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也是我国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京丰公司开展了环保宣传活动,传递热爱环保、践行环保的全新理念,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北京市及丰台区环保局领导出席了宣传活动。
北京市环保局法制处副处长相华林做了“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制度解读”的讲座,就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亮点及重要法律条文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解读。宣传活动中,设置了环保知识宣传展板,并发放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单和环保袋。号召广大员工以实际行动提高低碳环保意识,共同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总经理朱军作总结讲话:京丰公司作为节能降耗、清洁环保的发电公司,在减排方面,由于燃气机组替代原燃煤机组,使公司每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3605吨/年;烟尘排放量减少130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7560吨/年;削减燃煤用量55.78万吨/年。在此基础上,京丰公司于2013年成为国内首家成功完成F级燃机脱硝改造,使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至号称世界最严环保标准即北京市环保标准一半以内(小于15毫克/标立),再次走到国内同型机组的前列。
宣传活动的开展,旨在通过“环境日”的集中宣传,提升广大职工对“生活方式绿色化”的认识和理解,并自觉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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