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政府2015年安全工作会议上,宁东发电公司被授予 “2014年度灵武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宁东发电公司自投产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政府、集团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公司认真践行公司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源排查、监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提升公司本质安全型公司建设水平,努力夯实安全管理,公司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搭设了数字化安全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有效防范了事故隐患,降低了安全风险。同时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充分建立了上下联动、相互协作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硬实力”的同时,公司不忘加大安全文化建设“软实力”,通过推广以培训促安全的安全管理理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充分发挥了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同时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努力改善员工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使员工充分享受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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