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宁东发电公司出具了《对于宁夏水洞沟电厂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函》( 管二函〔2013〕198 号),同意《宁夏水洞沟电厂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
2013年5月14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宁东发电公司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报告“评价方法选择适当,评价单元划分合理,评价结论客观真实,对工程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7月1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向宁东发电公司出具了《对于宁夏水洞沟电厂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的函》(安科安评审字〔2013〕228号),同意《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并将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安全预评价报告》是火电项目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核准所必需的国家级专题报告,该报告通过评审并完成备案对宁东发电公司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上一条 :岱海发电公司完成顿颁厂系统抗射频干扰能力测试工作
下一条 :宁东发电公司举办科技论文撰写及发表专题讲座